2015年元旦出游,簽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標簽】元旦|出游
更新時間:2020-09-19
核心提示:2015年元旦小假期即將到來,出游成為上班一族放松身心的首選。元旦假期是旅游的高峰期,各種商家會出盡全身解數吸引你們的眼球,在與商家簽訂旅游合同的時候,你是否知道要注意哪些事項?接下來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簽訂旅游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簽合同要注意以下幾點:
1、旅游行程。
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覽景點、住宿標準、餐飲標準、娛樂標準、購物次數,以購物來講,一天去幾個店都要在協議上有明確標示,是坐旅游車還是坐空調車或足坐豪華大巴,都要在協議當中寫清楚。住宿標準是三星還是兩星也要明確。一旦出現問題,旅游管理部門在認定時很快能給大家一個說法,使消費者的權益及時得到維護。
2、旅游價格。
從目前來看,由于旅行社的質量競爭比較激烈,旅游價格方面往往存在不實的情況,作為消費者,報名參團的時候不能光直觀看一個價格,還要看旅行社的信譽和質量實際到旅游目的地以后,存在自費問題、購物問題、擅自增加項目問題。在出行前一定要把價格確定好,這些錢款包括什么內容,小孩包括什么內容,成年人包括什么內容,都要問清楚了,包不包括自費項目,包不包括機場建設費都要問清楚。
3、對雙方的違約責任進行約定。
旅游協議和旅游合同既要維護旅行社的利益,也要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旅行社和旅游者在旅游中承擔的義務、責任,都要明確。現在老年人出游比較多,老年人出游不方便,比如坐臥鋪有的老年人上不去,要在合同當中約定要中鋪還是要下鋪,約定了旅行社達不到,那么就是旅行社違約;若事先沒有約定,出了問題之后說不清道不明,處理起來難度比較大,所以一定要把合同認真做好。
4、明確提供線路的對象。
現在許多大旅行社有不少加盟社,這些加盟社可以通過總社來組團,但有時如果其他旅行社能有更好的“條件”,它便把自己組到的游客轉到其他旅行社去,游客在合同中最好明確提供路線的應當是某某旅行社,而不能用“加盟店”充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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