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直管公產房屋政策
【標簽】直管公產房屋
更新時間:2020-03-25
核心提示: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直管公產房屋管理辦法》對天津直管公產房屋政策進行了規定。直管公產房屋的權屬登記是人民政府,并由政府部門管理的公有住宅和非住宅房。直管公產非住宅房屋是否可以轉租?擅自拆改直管公產房屋結構怎么處罰?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天津市直管公產房屋政策:
一、什么是直管公產房屋?
房地產權利人登記為市人民政府,由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代表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有住宅和非住宅房。
二、可售直管公產住宅房屋是否可以轉租?
凡成套公有住房,除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的歷史風貌建筑,黨政機關、科研單位及大專院校院內與辦公、科研和教學用房不可分割的住房、危房,政府代管住宅以及政府規定不宜出售住房外,均可向現住居民出售。可以出售的不得轉租,應由承租人購買房屋產權后出租。
三、直管公產非住宅房屋是否可以轉租?
直管公產非住宅房屋可以轉租。承租人轉租直管公產非住宅房屋的,應當征得直管公產房屋管理單位的書面同意。直管公產房屋租金標準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國土房管局制定和調整,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管理辦法》明確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直管公產房屋管理單位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收回房屋:
1、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2、擅自轉租、轉讓承租房屋的;
3、連續拖欠租金12個月以上,經書面告知逾期仍不支付的;
4、利用住宅房屋儲存污染物或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
5、其他嚴重違反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情形的。
四、直管公產房屋使用權是否可以轉讓?
經市國土房管局同意,承租人可以轉讓使用權。可以出售的直管公產住宅房屋使用權轉讓時,由受讓人購買產權。即直管公產住房置換時,購房人購買使用權同時購買產權。
五、哪種情形直管公產房屋不得出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管公產房屋不得出售:
1、房屋使用權有爭議的;
2、經鑒定屬于危險房屋的;
3、征收決定范圍內的;
4、屬于非成套或者成套伙用住宅房屋的;
5、國家和本市規定禁止出售的其他情形。
六、直管公產房屋修繕責任人承擔哪些修繕責任?
直管公產房屋管理單位應當對出租的直管公產房屋及其設施設備承擔修繕責任,按照直管公產房屋的修繕范圍、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維修、養護。保管自修的直管公產房屋的修繕責任由保管自修承租人承擔。
1、直管公產房屋的修繕責任人應當定期對直管公產房屋及其設施設備進行查勘,保證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經查勘房屋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修繕責任人應當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對房屋進行安全鑒定,并按照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提出的處理意見及時維修加固。
3、直管公產房屋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我市規定的標準從租金中提取修繕資金,并從修繕資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搶修資金,統籌用于直管公產房屋的應急搶修。
七、如何處罰擅自拆改直管公產房屋結構行為?
按照《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發生的費用由責任者承擔,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1-16 0
-
07-04 1
-
03-29 0
-
09-06 0
-
07-03 1
-
07-07 1
-
02-24 0
-
07-31 2
-
09-21 2
-
11-1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