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積分入學新政策
【標簽】積分入學
更新時間:2019-06-08
核心提示:珠海市積分入學有哪些新政策?根據最新修訂的《珠海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異地務工人員需各項積分總值達100分及以上,其隨遷子女才可獲得公辦學位資格。以下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珠海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新政策:
1、積分總值為各項指標加減得分之和,滿分為170分(不含加分指標)。可任選父母一方計算積分,不重復計分。積分總值達100分及以上的異地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可獲得公辦學位資格。
2、各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應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具體落實“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的政策,穩步提高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比例。
(1)教育部門組織實施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負責核查異地務工人員文化程度學歷認證報告。
(2)公安部門負責核查異地務工人員在我市辦理的《廣東省居住證》有效居住年限。
(3)房地產登記部門負責核查異地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房地產權證》登記信息。
(4)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負責核查異地務工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并出具相應的計生證明材料。
(5)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核查異地務工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和職業資格等級。
珠海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
指標及分值表
積分指標 | 指標內容 | 分值 | 實施說明 | ||
居住年限 /房產年限 | 《廣東省居住證》 | 10分/年 | 在我市辦理的《廣東省居住證》(含暫住證)以公安部門核查年限為準。有效期限以最近八年內、當年8月31日前為準。 | 1、在我市居住年限、房產年限二者任擇其一積分,就高不就低,不累加計分。 2、每滿一年積10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份計算積分,最高不超過60分。 | |
《房地產權證》 | 《房地產權證》(父母所持完全產權的住宅)以房地產登記部門核查登記日期為準,有效期限截止到當年8月31日(須持有在我市辦理、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 | ||||
職業資格 /文化程度 | 職業 資格 | 三、四級 | 10分 | 職業資格按所持最高等級計分,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查驗信息和市人社部門核查為準。 | 職業資格、文化程度二者任擇其一積分,就高不就低,不累加計分。 ? |
一、二級 | 20分 | ||||
文化 程度 | 大專 | 10分 | 文化程度按所持最高學歷計分,以本人提供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和學信網查詢為準。 | ||
本科及以上 | 20分 | ||||
參保年限 | 社會保險 繳費年限 | 2分/險種/年 | 1、在我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每險種滿1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份計算積分,最高不超過60分。 2、每險種有效期限,以最近八年內、當年8月31日前為準。 | ||
計劃生育 | 符合戶籍地和本省計劃生育政策 | 符合計生政策生育(含收養,下同)的子女,計30分。 | 1、按申請入學子女的政策屬性核查其父母計生情況。 2、扣減積分的,從積分總值中扣減。 3、未核查計生情況的,不予計算積分總值。 | ||
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生育的第一胎子女,或符合再生育條件生育時仍未補辦審批手續的子女,父母依法繳清社會撫養費的,計15分;未繳清的,計0分。 | |||||
違反計生政策超生的子女,父母依法繳交社會撫養費的,按超生子女的孩次,每多一個子女扣減20分。 | |||||
違反計生政策超生的子女,父母未依法繳交社會撫養費的,按超生子女的孩次,每多一個子女扣減50分。 | |||||
加分指標 | 榮獲我市“見義勇為”、“道德模范”和“優秀外來工”的,加100分。 |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7-25 1
-
07-06 0
-
08-02 2
-
03-27 1
-
05-25 1
-
01-18 1
-
03-24 1
-
06-17 1
-
08-16 2
-
11-2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