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律師時有哪些須知?
【標簽】聘請律師
更新時間:2019-07-25
核心提示:聘請律師時有哪些須知?在聘請律師幫助訴訟的時候,陳述有關問題時,一定要說實話。聘請律師應簽定書面聘請合同,明確聘請期限、聘請事項和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律師事務所備有統一格式)。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律師是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律師執業應當持有經當年注冊的律師執業證。所以聘請律師可以要求看律師的執業證書 ,并注意證書上的執業律所名稱,以及律師執業正是否是當年注冊的。
陳述有關問題時,一定要說實話。
不要只說對自己有利的事實,而隱瞞對自己不利的事實,以便律師客觀地了解案情,進行正確分析。
聘請律師應簽定書面聘請合同,明確聘請期限、聘請事項和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律師事務所備有統一格式)。
簽訂正式的代理手續,包括聘請律師申請書1份(簽字)、授權委托書3份(簽字,)、委托協議2份,一套完整的代理手續還應當有律師事務所給執法單位的函2份(不需要簽字)。委托人可以拿到1份授權委托書,1份委托協議。律師對外以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義執業,當事人應與該律師事務所簽定委托代理合同,而不能只與律師個人簽定。
當事人委托律師代理訴訟和非訴訟,應出具委托書,委托書應載明代理事項和代理權限。
律師以委托人的名義在委托范圍內從事活動,律師代理活動產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擔。
費用應有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并開具代理費、顧問費的正式發票。
當事人按規定或合同約定向律師支付一定法律服務費用后,應當要求律師出具收費發票。
關于法律援助
當事人需要聘請律師但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且符合法律援助的,可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經審核批準后可減免法律服務費用,并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或法律工作者為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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