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非刑事案怎么申請法律援助?
【標簽】法律援助
更新時間:2020-10-08
核心提示:鄭州非刑事案件申請法律援助需提交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經濟困難證明、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經審查、審批后受理并指派律師承辦案件。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
一、非刑事案件申請法律援助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2、經濟困難證明(或經濟狀況證明:即家庭總人口和總收入及相關資產情況);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材料。
4、農民工因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申請法律援助的,只需提交身份證明和在本地務工的證明,不用提交經濟困難證明。
二、辦理程序:
(一)法律援助審查、審批
1、 當事人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
2、 接待律師初審,填寫《法律援助申請審批表》
3、 業務科審查
4、 主任審批
(二)法律援助受理
業務科填寫給予/不予《法律援助決定書》,通知當事人簽訂《法律援助協議書》及《授權委托書》。
(三)法律援助指派
業務科填寫《法律援助指派通知書》,指派援助律師辦理援助手續,承辦案件。
(四)案件辦理及質量監督
承辦律師展開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中心通過回訪、旁聽等方式進行案件質量監督。
(五)結案歸檔
結案后,律師將案件材料按規定裝訂成卷,交業務科驗收歸檔。財務室于一個月內支付辦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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