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法規定政府有哪些職責?
【標簽】義務教育法
更新時間:2020-04-09
核心提示:義務教育法規定了政府及其部門應履行義務教育法規定的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義務教育法對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職責的規定。
《義務教育法》第五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義務教育法》規定的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有如下幾項:
1.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國家將義務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義務教育教職工編制標準、工資標準和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及時足額撥付義務教育經費,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校舍安全,確保教職工工資按照規定發放。,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
2.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和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3.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因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4.采取措施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
5.加強教師的培養、培訓工作。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師資力量,組織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流動,加強對薄弱學校的建設。
6.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護學生、教師、學校的合法權益,為義務教育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7.、少年身心發展的狀況和實際情況,確定教學制度、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并審定教科書。
8.對實施義務教育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對義務教育工作執行法律法規情況、教育教學質量以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等進行督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義務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和統計公告制度。
9.縣級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掌握適齡兒童、少年的具體情況,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
10.對在義務教育實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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