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不能申請法律援助?
【標簽】法律援助
更新時間:2020-03-19
核心提示:法律援助是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有哪些情況是不能申請法律援助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
不能申請法律援助的事情包括:
(1)因申請人的過錯責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而引起的民事訴訟或刑事自訴案件;
(2)因申請人過錯而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3)申請人提供不出涉訟案件的有關證據而且無法調查取證的案件;
(4)可由行政機關處理而不需通過訴訟程序的事務;
(5)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騙取法律援助的;
(6)訴訟標的不足3000元的債權債務糾紛;
(7)其他經主管機關批準,法律援助中心對外聲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可申請法律援助的也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事項屬于規定的法律援助范圍(需經訴訟或仲裁程序解決的案件應當已經立案);
(2)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獲得法律援助;
(3)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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