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可以從工資中代扣撫養費嗎?
【標簽】撫養費|工資
更新時間:2020-07-30
核心提示:用人單位不可以克扣勞動者的工資,但是用人單位可以代扣代繳稅款、社會保險費等費用。用人單位可以從工資中代扣勞動者應該承擔的撫養費嗎?法律快車法律經驗小編提醒您,,,從工資中代扣撫養費。
用人單位可以從工資中代扣撫養費嗎?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規定,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應從勞動者工資中代扣、代繳以下費用:
1、應當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工資、薪金所得稅款;
2、應當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應當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4、、裁定由勞動者負擔的撫養費、贍養費等費用;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費用。
也就是說,。
法律快車關于工資的相關經驗——
1、工資的形式: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2、發放工資的方式:
(1)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2)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3、發放工資的時間: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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