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別
【標簽】勞動合同|勞務合同
更新時間:2020-10-15
核心提示: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都是一方提供勞動,另一方支付報酬的,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這兩者的區別是很大的。如果搞錯了這兩者的關系,在出現勞動糾紛的時候也無法盡快維護自己的權益。那么,這兩者究竟有哪些區別呢?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勞動合同是指跟勞動者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出現勞動糾紛的時候,提供勞動的一方主要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為自己主張權利。
勞務合同同樣以提供勞動形式簽訂服務合同,只是勞務合同的糾紛主要依靠《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則》和其他民事法律調整。
那么,生活中怎么具體區分這兩種合同呢?
1.兩者的主體不一致
勞務合同:單位和自然人;自然人和自然人;單位和單位
勞動合同:接受勞動的是單位,提供勞動的是自然人
2.雙方當事人的關系不一致
勞務合同:雙方地位平等
勞動合同:雙方地位不平等(老板跟員工屬于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
3.勞動風險責任承擔主體不一致
勞務合同:提供勞動的一方自己承擔風險
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的風險
4.法律干預程度不一致
勞務合同:工資方面雙方協商價格以及支付方式等
勞動合同:最低工資、工資支付方式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5.勞動糾紛解決途徑不一致
勞務合同:出現勞務糾紛的,需要依照民法以及合同法的規定,;
勞動合同:出現勞動合同糾紛的,可以適用勞動仲裁前置規定,先行仲裁。此外,還可以采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或是工會與用人單位協商;還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再次,還以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方式維護權益。如果說以上的解決方法都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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