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怎樣申請廣州公租房?
【標簽】公租房|申請程序
更新時間:2019-09-24
核心提示:本市市區城鎮戶籍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遞交《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及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相應的保障方式。具體的申請方法下面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2014年怎樣申請廣州公租房?
一、申請受理
本市市區城鎮戶籍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遞交《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及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相應的保障方式;遞交申請時須選擇領取住房租賃補貼自行解決住房問題或輪候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人須選擇擬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區域意向。
申請材料齊全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受理后錄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統。對申請不予受理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書面告知并說明理由。
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狀況,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二、初審及公示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自接到申請資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家庭的戶籍、家庭人員結構、婚姻生育狀況等情況進行初審及在申請受理所在地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
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向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實名舉報,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經初審不通過或公示異議核實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將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提交區住房保障部門。
三、復核
區住房保障部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會同區民政部門進行復核,并提出復核意見。其中區民政部門負責對家庭收入資產情況的審查核實,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對家庭住房困難的審查核實。
經復核合格的,將復核合格的申請家庭情況報送市住房保障部門;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四、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門將復核合格的申請家庭情況在市國土房管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家庭資產、保障方式、應核發補貼金額以及擬申請承租房屋區域等相關情況。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向市住房保障部門書面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會同市民政部門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調查核實。經核實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五、批準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批準申請人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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