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實物抵擋工資報酬嗎?
【標簽】實物|工資報酬
更新時間:2019-01-16
核心提示:可以用實物抵擋工資報酬嗎?我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詳細內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可以用實物抵擋工資報酬嗎?
我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因此支付工資用人單位一般須按月直接向職工支付,只能采用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形式支付。
工資是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為用人單位付出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在患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年休假等特殊情況下,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法律快車編輯溫馨提示:
:“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不屬于工資范圍。因此,用人單位不可以將福利約定在工資中,也不可以將發放的福利折算成工資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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