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后還能再向前夫要損害賠償嗎?
【標簽】離婚損害賠償
更新時間:2021-01-24
核心提示:協議離婚后還能再向前夫要損害賠償嗎?如果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具體內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協議離婚后還能再向前夫要損害賠償嗎?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所以,如果是選擇協議離婚的,在離婚后要向前夫要求損害賠償,應該注意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一年內提出。。
法律快車編輯溫馨提示: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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