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時注意一些風險要點
【標簽】勞動仲裁
更新時間:2019-08-22
核心提示:勞動仲裁時注意一些風險要點。不按時出庭的風險;舉證不能的風險;不按時交納仲裁費用的風險;逾期改變仲裁請求的風險。詳細的內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勞動仲裁時注意一些風險要點
1、不按時出庭的風險。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對申訴人按撤訴處理,對被訴人可作缺席裁決。
2、舉證不能的風險。沒有證據或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不按時交納仲裁費用的風險。當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應按規定預交案件受理費、處理費,若確有困難無力交納仲裁費用的,當事人可以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部門的證明,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其費用的緩、減、免交。申訴人無故不按規定預交案件受理費、處理費的,按自動放棄申訴處理。
4、逾期改變仲裁請求的風險。當事人增加、變更仲裁請求,或者提出反訴,應當在勞動仲裁委員會指定或許可的期限內提出,超過時限的,仲裁委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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