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享受高溫津貼的條件是什么?
【標簽】高溫津貼的條件
更新時間:2020-01-04
核心提示:重慶享受高溫津貼的條件是什么?重慶市政府公眾信息網發布《重慶市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辦法》規定,高溫天氣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就可領高溫津貼,40℃以上的露天作業,用人單位須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津貼。下面由法律快車的小編為您具體介紹。
什么樣的天氣算“高溫” 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
《辦法》指出,高溫天氣是指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通過當地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眾公布的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高溫天氣作業是指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自然氣象環境下進行的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為一般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為中度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為強度高溫天氣。
高溫津貼標準如何 發放溫度從37℃降到35℃
今年的高溫津貼標準是怎樣的《辦法》要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辦法》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也就是說,露天作業的,只要日最高氣溫達到35℃就可以領取高溫津貼。市總工會勞動保護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的起算標準是37℃。高溫津貼標準按照高溫天氣的等級調整為5元、10元、15元三檔。
高溫天氣露天作業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是:一般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
高溫天氣期間,室內工作場所溫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溫津貼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勞動者已經依法享受高溫作業崗位津貼的除外。
勞動者的高溫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約定的工資支付周期和期限足額支付;沒有約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與勞動者工資一并支付。發放高溫津貼應當做好發放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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