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經濟適用房轉移登記如何進行
【標簽】經濟適用房
更新時間:2021-02-14
核心提示:珠海個人和單位要進行房地產權轉移登記,應該到市商品房登記科進行。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解答珠海經濟適用房轉移登記如何進行。
(一)提交材料:
1.房地產權轉移登記申請書、房地產登記詢問表(原件);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3.房地產買賣合同(原件);
4.購房發票辦證聯(原件);
5.資金來源證明書(原件);
6.入住通知書(原件);
7.無住房(困難戶)購買平價房申請書(原件);
8.房地產權屬證明書、面積成果表、宗地圖(復印件);
9.房屋分戶平面圖(經開發商蓋章確認,復印件);
10.財政部門和地稅部門的完稅或免稅憑證(原件)
11.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新地址證明(權屬證明書中的房地產坐落為新地址的除外,原件);
12.其他必要材料。
(二)責任科室:商品房登記科。
(三)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四)發文類型:房地產權證。
(五)收費依據和標準:
收 費 項 目 | 收? 費? 標? 準 | 收 費 依 據 | |
轉 讓 方 | 受?? 讓?? 方 | ||
房屋登記費 | ? | 40元/件 | 發改價格[2008]924號 |
證書工本費 | ? | 核發一本房地產權證免收證書費;向一個以上房地產權利人核發房地產權證時,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 發改價格[2008]924號 |
房地產交易手續費 | 1.5元/平方米 | ? | 粵價[2002]108號 |
土地權屬調查費 | ? | 用地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50平方米以內加收5元,最高不超過30元。 | 國土(籍)字[1990]93號 |
(六)注意事項:
1.共有房地產,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2.申請人提交的身份證明是指:
(1)屬中國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證》;無《居民身份證》的,可提交《戶口簿》和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貼有相片的證明或《護照》或《軍官證》、《士兵證》等有效軍人身份證件;未滿16周歲無身份證的未成年人,提交《戶口簿》;
(2)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居民身份證》;
(3)屬臺灣居民的,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或經確認的身份證明;
(4)屬外國自然人的,;
(5)屬境內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6)屬外國和港澳臺地區登記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交經公證或認證的登記證明。
3.代理人申請登記的,應提交:
(1)屬法定代理的,提交《出生證》、《戶口簿》或人民法院證明等監護證明,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2)屬委托代理的,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證明。當事人為自然人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經過公證或認證;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交加蓋公章的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當事人為在境外注冊企業的,其企業注冊信息、法人代表身份及委托事項應經過公證或認證。
4.登記申請書應當由申請人或者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5.提交的材料規定為原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按規定可以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核對,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在復印件上簽名或蓋章確認,并注明日期;無法提供原件核對的,提交的復印件應當經有關機關確認內容真實并加蓋證明章。
6.申請登記的材料為外文的,應當提交經公證或認證的中文譯本。
7.申請人或代理人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時,應當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收件回執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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