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撫養費是否可以變更?
【標簽】撫養費
更新時間:2020-09-08
核心提示:在佛山,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介紹佛山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支付。
佛山市撫養費當然可以變更。根據婚姻法第30條第2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的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
免除撫養費的情況,一種是有給付義務一方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另一種是撫養一方再婚,繼父或繼母愿意負擔繼子女的全部撫養費時,他方可酌情減少甚至免除給付義務。繼父或繼母自愿承擔,他方則可減免,若不愿負擔,則生父或生母仍應按原定數額給付。不能以撫養方再婚作為減少或免除給付的理由。
相關法律知識:
撫養費用的支付標準的確定:
1、可以或者說是首先由離婚的雙方自由確定,或者是一方提出標準,一方同意或協商確定;當然也可以在一方同意的基礎上,另一方放棄支付;如果雙方確定了,,不會對雙方確定的方式和金額提出要求或審理;
2、如果不能確定,則必須由訴訟解決;則提出離婚的一方必然要在訴訟請求中提出要求對方支付的標準或自己愿意支付的標準;,確定的標準實踐中一般為兩點:即一是支付撫養費一方的工資收入的20%至30%;二是考慮孩子生活所在地的生活標準和教育標準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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