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法院起訴離婚程序
【標簽】離婚程序
更新時間:2019-07-16
核心提示: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yǎng)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便是訴訟離婚。。
:
第一階段:,收集有關資料,。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請求延期,。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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