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個人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標簽】工傷認定
更新時間:2019-11-29
核心提示:廣州個人要申請工傷認定的,可以攜帶所需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解答廣州個人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辦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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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011年9月29日修訂通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工傷認定辦法》(人社部令8號)。
辦理條件
市屬以上企業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辦理程序
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受傷部位、事發經過、事故原因;
(2)勞動合同文書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受傷者的身份證復印件。若死亡的死亡證和火化證明或火葬收費發票和戶口注銷復印件、殮葬證;
(5)用人單位注冊登記資料;
(6)受傷時在場工友的證明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7)委托代理的,提交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2、屬于下列情況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
(2)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提交:;②路線圖(標明:住所地址、單位地址、出事地點、勘查人、繪圖人以及日期);③住所地戶口簿或居住地證明;④駕駛證、行駛證。
(3)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4)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5)屬于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有效證明。
(6)屬于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對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書面說明情況。
受理部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受理地點
辦理期限
經初審,基本符合收件條件的發出《收件回執》,在15個工作日內由工傷認定部門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材料的《補正材料通知書》;材料完整的發給《受理回執》。案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
收費標準及依據本行政行為
不收費。
備注
領件須知
(一)申請人憑《受理回執》和身份證到窗口領取辦理結果;代領的還需提供申請人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領件時請仔細檢查、核對有關的材料。
監督電話:83318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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