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傷勞動能力如何復查鑒定
【標簽】工傷
更新時間:2020-12-06
核心提示:在深圳,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認為工傷職工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在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復查鑒定。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介紹。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數量及方式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條 件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認為工傷職工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申請材料
1、申請人需提交工傷認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2、工傷相關原始病歷(各種檢查報告單)及復印件;
3、申請人和被鑒定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被鑒定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張;
5、個人或單位的書面申請。
申請受理機關
深圳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彩田南路2038號海天綜合大廈四樓咨詢電話、投訴電話:82978791
決定機關
深圳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程 序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用人單位或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向深圳市勞動能力鑒定辦公室申請復查鑒定。
時 限
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根據醫療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期限可以延長三十日。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深圳市工傷(職業病)職工復查鑒定結論,無有效期要求
法律效力
可申請社保相關待遇。
收 費
收費項目:勞動能力鑒定收費,收費標準為:300元/人/次,收費依據:《關于勞動能力鑒定費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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