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在租賃期內賣房怎么辦?
【標簽】租賃
更新時間:2020-02-05
核心提示:房主在租賃期內賣房怎么辦?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主在租賃期間內賣房的,租賃合同不受影響,承租人仍可以繼續租賃房屋,承租權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這就是所謂的“買賣不破租賃”。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買賣不破租賃是指,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系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房主在租賃期間內賣房的,租賃合同不受影響,承租人仍然有權繼續租賃房屋,承租權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財產新的所有人繼續有效。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并不因買賣、繼承、贈與等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而終止,承租權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承租人有權租住房屋直至租賃合同期限屆滿。
原賃合同繼續有效須滿足以下條件:
1、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必須本來有效;
2、合同期限未滿仍然有效。
原出租人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后,在承租人與受讓人之間不需要另行訂立租賃合同。在所有權受讓時當然發生租賃關系。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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