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個體工商戶怎樣繳納稅費?
【標簽】個體工商戶
更新時間:2021-02-24
核心提示:個體工商戶繳納稅費需要經歷自行申報、核定定額、定額公示、上級核準、下達定額、公布定額等程序。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個體工商戶繳納稅費的知識內容。
對不能建賬的個體戶實行繳納定額稅,即按月核定營業額,按月營業額的一定比例進行繳費。
一般按照以下程序繳納稅費:
1、自行申報。定期定額戶要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填寫有關申報文書。申報內容應包括經營行業、營業面積、雇傭人數和每月經營額、所得額(預估數)以及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申報項目。
2、核定定額。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情況,參考典型調查結果,采取規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額,并計算應納稅額。
3、定額公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將核定定額的初步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4、上級核準。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公示意見結果修改定額,并將核定情況報經縣以上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填制《核定定額通知書》。
5、下達定額。將《核定定額通知書》送達定期定額戶執行。
6、公布定額。主管稅務機關將最終確定的定額和應納稅額情況在原公示范圍內進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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