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程序和費用
【標簽】離婚
更新時間:2020-09-29
起訴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1、起草離婚起訴狀;
2、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
4、;
5、,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起訴離婚的費用由誰承擔?
起訴的費用是有法律規定的。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第十三條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訴訟收費的原則--原告人預交--敗訴者承擔。所以一般來說,案件的訴訟費用是由敗訴方承擔的,但是離婚案件有其特殊性。
第三十三條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對于離婚案件,難以說誰敗訴誰勝訴,,依法判決離婚還是不離婚。因此民事訴訟法規定,,,既可以決定由男方承擔,也可以決定由女方承擔或者決定由雙方當事人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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