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者的刑事責任有哪些呢
【標簽】交通肇事|刑事責任
更新時間:2020-06-02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嚴格依法處理肇事案件的通知》,對于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負事故主要或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責任。
1.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
(1)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
(2)重傷1人以上,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
(3)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3萬元至6萬元之間的。
2.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視為“情節特別惡劣”,: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6萬元至10萬元之間的。
3.具有下列情節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規定,按照“1”或“2”的規定從重處罰: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潛逃,或有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或隱瞞事故真相,嫁禍于人的。
(2)的。
(3)非司機駕駛機動車輛的。
(4)駕駛無牌照車輛的。
(5)明知機動車輛關鍵部件失靈仍然駕駛的。
(6)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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