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條件?
【標簽】住房公積金
更新時間:2020-02-11
一、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的手續和材料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材料:
提取申請書,支取記錄單,還有一個銀行卡號,或者是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卡號。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程序:
1.職工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材料(證明);
2.由單位按規定審核同意后開具一式三聯套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后到所屬管理辦理提取手續。
二、如何辦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第一步:開具租房發票。開具租房發票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1)與房東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過所在區的街道辦事處開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2)通過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開具租房發票,一般大型的經紀公司都會提供此業務。
溫馨提示:在開具房租發票時,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內總租金的。另外,開具租房發票需要繳納5%的稅率。
第二步:將相關材料交由所以單位相關部門負責人。據了解,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接受個人辦理提取業務,需要通過租房提取公積金的職工要在開具發票后,將租房發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給所在單位相關部門并填寫公積金提取表,待審核通過后查詢自己銀行賬戶余額即可安排提取。
溫馨提示:目前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提取,不過多數企業尚達不到此標準,部分企業需按指定提取日期辦理,按月、季度、半年不等,建議租房者在提取前要咨詢清楚。
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交材料:
(一)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職工應提供單位簽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一式兩份和本人儲蓄賬戶)。
(二)租房行為證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應提供地稅部門開具的稅收通用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門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配租協議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專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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