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業保險金如何申領
【標簽】失業保險
更新時間:2021-03-11
核心提示:在合肥,失業人員可以憑《社會保障卡》到戶籍所屬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刷卡申領次月失業保險金。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介紹合肥失業保險金申領 。
辦理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被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前,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城鎮戶口本人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辭職、或自動離職的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辦理時限
審核未通過:當場告知原因。
審核通過
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月起,每月任一工作日內憑《社會保障卡》到戶籍所屬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刷卡申領次月失業保險金(當月刷卡申領,次月發放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每月25日起可憑銀行存折到合肥市徽商銀行領取本月的失業保險金。如發現領取金額有誤,可到經辦的街道就業保障事務所的失業保險窗口查詢。
聯系電話
合肥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0551-3536229
瑤海區就業保障服務中心:0551-4493232
廬陽區就業保障服務中心:0551-5699350
蜀山區就業保障服務中心:0551-5597570
包河區就業保障服務中心:0551-3357140
辦理地點
失業人員戶籍所在地的街道就業保障事務所的失業保險窗口。
法律依據
1、《合肥市失業保險辦法》(2001年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88號)
2、《合肥市失業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合勞社秘[2002]16號)
3、《關于調整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簽領方式的通知》(合勞社秘[2006]19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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