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工傷保險怎樣辦理繳費?
【標簽】工傷保險
更新時間:2020-01-15
核心提示:廣州工傷保險怎樣辦理繳費?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各地工傷保險費繳費率因各地發展情況不同而不同。繳費費率根據企業工傷保險費的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定期進行調整。
一、繳費基數
廣州工傷保險最低繳費基數是多少?
繳費基數:指在職職工個人以本人月全部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二、繳費費率
2013年廣州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新)
《工傷保險條例》第八條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費率。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若干費率檔次。、衛生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適用所屬行業內相應的費率檔次確定單位繳費費率。
三、繳費額(單位、個人)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四、如何確定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征繳部門按參保登記核定的行業風險類別,依據分類行業基準費率標準確定參保單位的繳費費率。
五、參保單位如何申報工傷保險繳費?
工傷保險繳費申報是指繳費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攜帶有關資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數額。包括以下內容:
(一)繳費單位申報應繳納數額,繳費單位應在每月5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報送工傷保險費申報表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繳費單位報送的申報表和有關材料。
對繳費單位申報資料齊全,繳費費率符合規定,填報數量關系一致的申報表簽章核準;對不符合規定的申報表提出審核意見退繳費單位修正后再次審核。
(三)繳費單位必須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其繳費申報后的3日內繳納工傷保險費。
(四)工傷保險費實行全額申報,全額繳納,對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或未及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要追繳所欠繳費款,并加收滯納金。
六、工傷保險費應如何征收?
工傷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其他已開征的險種統一征收。
七、工傷保險費如何繳納?
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各地工傷保險費繳費率因各地發展情況不同而不同。繳費費率根據企業工傷保險費的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定期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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