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特定門診如何申請?
【標簽】醫療保險
更新時間:2020-11-30
核心提示:在東莞,,社會保險參保人申請特定門診的,應該到市社保分局申請。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解答東莞特定門診如何申請。
申請材料
到社保分局申請特定門診所需材料
1、市內定點醫院就診的提供《東莞市特定門診診斷證明》;
市外定點醫院就診的提供《疾病診斷證明》(市外定點醫院指:
1、我市在廣州(本省省會城市)的定點醫院;2、長期異地居住(工作)人員的異地指定醫療機構。);
2、近期(3個月以內)的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等資料;
3、疾病確診檢查結果報告復印件(腎、心臟、骨髓等移植術后的患者須提供手術紀錄或術后相關檢查結果報告復印件);
4、社會保障卡復印件(正反兩面);
5、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他人代辦的需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辦事程序
(1)參保患者在醫院(一級或一級以上)就診;
(2)主診醫生為參保患者提出特定門診申請:
在市內定點醫院就診的,在門診就診或出院時向醫院提出申請,領取由主診醫師填寫并經醫院審核蓋章的《東莞市特定門診診斷證明》;
在市外定點醫院就診的, 在門診就診或出院時由主診醫生為參保患者開出《疾病診斷證明》;
(3)憑上述資料到就近的社保分局申請特定門診;
(4)經審核批準后領取《東莞市基本醫療保險特定門診批復意見》。
溫馨提示
材料復印件請用A4紙復印并須提供原件備查,以上材料參保人需留存的,應在申領前自行復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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