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北京居住證的條件
【標簽】居住證
更新時間:2020-03-16
核心提示:申報北京居住證的條件包括申請單位的條件和申請人資格的要求。其中所學專業或崗位屬于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等等,可以申請北京市居住證,接下來由法律經驗小編在本文詳細介紹。
申請單位資格要求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可為其聘用員工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駐京研發機構、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單位申請;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人。
申請人資格要求
所學專業或崗位屬于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
辦理程序
申請人向聘用單位申請,由聘用單位向其所在區縣人力社保局申請,區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合格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市人力社保局審批通過后由區縣人力社保局制作證件反饋聘用單位,由聘用單位將證件交申請人。
報送材料
1、系統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審批表》并蓋章(一式兩份);申請單位撰寫辦理報告,注明單位和個人業績、能力、貢獻等基本情況;
2、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
3、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沒有學位的需提供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資質)證書和企業聘書原件及復印件(非公有制企業無需提供聘書);
4、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1)本人房產證或購房合同;(2)租房協議和租賃稅票單據(由街道租賃房屋稅務征收部門出具);(3)住單位公房的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及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居住證明;(4)居住親友住房的出具房產證及親友雙方簽署誠信聲明和雙方身份證;
6、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勞動合同須在有效期內;
7、聘用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由申請單位加蓋單位財務章,注明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8、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9、誠信聲明;
10、隨往配偶的,須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及配偶在京工作單位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隨往子女的,須提供醫學出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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