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糾紛怎么訴訟
【標簽】拆遷|糾紛
更新時間:2020-04-06
核心提示:房屋拆遷糾紛怎么訴訟?遇到房屋拆遷糾紛不能通過協商仲裁解決時,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那么房屋拆遷糾紛涉及的訴訟問題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這需要依據具體的糾紛情節來判斷,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在本文整理介紹拆遷糾紛訴訟解決的相關問題。
規范房屋糾紛的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及各地政府自己制定的地方法規,如《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等。
、補償、安置等案件問題的批復》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p>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議或者履行協議不符合約定的,按照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要求對方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其一,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其二,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且拆遷當事人之間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
一旦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都應當經當事人申請,先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只有經行政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裁決是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
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的內容是條例第13條規定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
任何一方當事人或者與行政裁決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裁決不服的,。,對行政裁決的事實認定、行政程序、法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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