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如果不交物業費還供熱嗎?
【標簽】物業
更新時間:2019-01-24
核心提示:河北如果不交物業費還供熱嗎?《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于11月1日起施行,規定了采暖費不得與物業費捆綁收取,供熱單位應當保證居民熱用戶室溫不低于18℃等相關內容。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采暖費不得與其他費用捆綁收取,即使不交物業費也不得限制用熱。
為了充分保護用戶權益,《辦法》專門設用熱服務一章,對居民用熱權益保護及糾紛解決做出了規定。
采暖費不得與物業費、水電費等其他費用捆綁收取,不得因不交物業費、水電費等而拒收采暖費和限制用熱。供熱期間熱源單位、供熱單位不得擅自停止供熱,連續停止供熱24小時以上的,供熱單位應當依據停供時間相應減收熱用戶熱費。
供熱溫度不達標,按約定退費,困難群眾可享受減免優惠。
因供熱單位原因造成室內溫度不達標的,按合同約定予以退費。為保證困難群眾供暖,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優撫對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用戶和其他特殊困難群體,按有關規定實行采暖費減免優惠。
相關法條:
第三十六條規定,供熱單位不得因部分熱用戶欠繳熱費,停止向相鄰熱用戶供熱或者降低供熱標準。
熱費不得實行與物業費、水電費等其他費用捆綁收取,不得因不繳物業費、水電費等費用而拒收熱費和限制用熱。
第三十七條規定,供熱期間熱源單位、供熱單位不得擅自停止供熱;因設備故障或者不可抗力原因停止供熱的,熱源單位、供熱單位應當及時通知熱用戶,并立即組織搶修,同時報告供熱主管部門。連續停止供熱24小時以上的,供熱單位應當依據停供時間相應減收熱用戶熱費。
第三十九條規定,供熱單位應當建立熱用戶室溫檢測制度。
熱用戶認為室溫不達標的,可以向供熱單位反映。供熱單位應當在接到反映后12小時內提供測溫服務,測溫結果由雙方簽字確認。熱用戶與供熱單位對室溫達標有爭議的,可以委托具備室溫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檢測。因供熱單位原因造成室溫不達標的,按合同約定予以退費。
第四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并完善供熱保障機制,對優撫對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用戶和其他特殊困難群體,按有關規定實行熱費減免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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