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發高溫補貼怎么辦?
【標簽】高溫補貼|勞動
更新時間:2020-07-10
核心提示:公司不發高溫費怎么辦呢?用人單位仍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即可向各區縣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申請進行勞動爭議仲裁。具體內容由法律經驗編輯為您介紹。
公司不發高溫補貼怎么辦?
2012年開始實施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如果在符合需要發放高溫補貼的條件下,企業或者單位拒不給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的,首先工會應主動與企業進行協調,維護職工權益。用人單位仍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即可向各區縣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申請進行勞動爭議仲裁。
如果老板拒不給發高溫補貼,勞動者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為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注意: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
1、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2、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補貼。
3、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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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暑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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