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有什么訴訟權利?
【標簽】訴訟權利
更新時間:2021-04-14
核心提示:當事人有什么訴訟權利?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包括提起訴訟的權利、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申請回避的權利、收集、提供證據的權利、進行辯論的權利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1、提起訴訟的權利。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都有權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
2、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
當事人不便親自進行訴訟,或者雖能親自訴訟,但需要提供法律幫助時,有權依照法律規定委托他人代為訴訟。
3、申請回避的權利。
當事人認為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或者勘驗人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的公正審理的,有權申請他們回避,停止本案的工作。
4、收集、提供證據的權利。
當事人為維護自己的民事權利,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證據,,以證明自己的訴訟請求合理合法,反駁對方的訴訟請求。
5、進行辯論的權利。
,當事人有權就案件事實和爭議問題各自陳述自己的主張和根據,互相進行反駁和答辯。
6、請求調解的權利。
在訴訟中,。
7、自行和解的權利。
在訴訟中,當事人雙方有權相互協商,達成和解協議,,,通過調解的方式結案;,以原告撤訴的方式終結訴訟。
8、提起上訴的權利。
、裁定,有權在法定的上訴期內提起上訴,。
9、申請執行的權利。
、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
10、查閱并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的權利。
當事人為行使訴訟權利,有權查閱并復制法庭筆錄、法庭上出示的有關證據等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以及起訴狀、答辯狀等法律文書。。
11、原告放棄或者變更自己的訴訟請求的權利。
12、被告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提起反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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