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預防開發商一房多賣?
【標簽】一房多賣|開發商
更新時間:2021-05-15
核心提示:為預防開發商一房多賣的情形,方法一:購房者可以可以在簽訂買賣合同時雙方約定到的當地房管部門進行預告登記;方法二:買方可以在簽訂合同時把違約金數額約定的高一些。更多詳細內容由法律經驗編輯為您介紹。
怎樣預防開發商一房多賣?
方法一:可以在簽訂買賣合同時雙方約定到的當地房管部門進行預告登記。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這一條規定的預告登記主要是限制賣方與買方簽約后再出售房屋并轉移產權給第三人,但預告登記后,必須三個月內進行過戶登記,否則預告登記自動解除。
注意: 預告登記需要雙方約定,不是強制性義務,如果賣方不同意進行預告登記,買方的合法權益還是得不到保障。
方法二:買方可以在簽訂合同時把違約金數額約定的高一些。
例如條款約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p>
方法三:約定一方違約時,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合同約定價格與違約時房屋市場價格的差價部分。
在合同的補充條款中把這一條違約責任修改為:一方違約時,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合同約定價格與違約時房屋市場價格的差價部分。這樣,如果房價上漲時賣方違約,就需賠償買方該房屋房價上漲的部份;同樣,房價下跌時買方違約,就需賠償賣方該房屋房價下跌的部分。如果這樣約定,無論動蕩的房市價格如何漲跌,雙方都會考慮到違約的成本而不會輕易毀約,可以防范于未然,打消雙方簽約時的顧慮,從而維護誠實信用原則及交易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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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發商“一房多賣”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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