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辦理了新身份證,舊身份證要交回嗎?
【標簽】身份證
更新時間:2019-10-07
核心提示:居民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即重新辦理了居民身份證,舊身份證必須交回給辦證機關。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申領、換領身份證的知識內容。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臨時身份證,,尚待領取《居民身份證》或原證丟失、損壞尚未補領的人員,可根據需要申領《臨時身份證》。
一、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證:
1、《戶口簿》、原《居民身份證》(首次申領或遺失補領除外);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碼相片認證回執》(如該證件在簽發6個月內遺失,損壞補領新證,無需提供該回執);
3、第一次申領(16周歲)的需附醫院身高、血型體驗單。
臨時身份證:
1、《戶口簿》、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遺失一代證或未曾辦理過身份證的,戶籍民警須在臨時居民身份證申請表的派出所承辦人簽名欄中注明并簽名);
2、《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二、辦理程序:
1、《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辦理。
2、《臨時身份證》: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
三、時限:
1、《居民身份證》:60天內核發;
2、《臨時身份證》:治安警察支隊戶政中心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核發。
四、收費標準:
《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每證20元;
《居民身份證》丟失補領、損壞換領:每證40元;
《臨時身份證》:每證10元。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11-14 1
-
03-05 2
-
02-06 0
-
02-19 1
-
05-21 1
-
07-06 0
-
01-20 1
-
01-30 1
-
09-22 0
-
07-1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