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在京辦理異地身份證規定
【標簽】身份證|異地辦理
更新時間:2019-08-03
核心提示:根據最新規定,湖北人也可以在北京辦理異地身份證了,那么,湖北人在北京辦理異地身份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具體的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需滿足的條件
1、在北京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湖北省戶籍居民;
2、只受理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3、身份證首次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不在異地受理范圍。
需攜帶的資料
1、有效期內的北京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辦理身份證換領的,還需提供原身份證;
2、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申請表》。
需等待的過程
1、居住地受理: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手里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戶籍地簽發:
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
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應前往的地點
北京市戶籍派出所(遠郊分局戶籍大廳)異地受理窗口。
辦理的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申請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收費標準:
1、換領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
2、丟失補領、損壞換領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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