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高溫補貼政策2015
【標簽】高溫補貼|高溫津貼
更新時間:2019-10-26
核心提示:2015年夏季的高溫天氣又要來了,東莞勞動者什么時候可以領到高溫補貼呢?高溫補貼的標準是多少??法律快車法律經驗小編告訴您,在高溫天氣下作業,用人單位應該發放高溫補貼,如果沒有收到高溫補貼,可以撥打12333投訴。
2015年東莞市高溫補貼政策:
1、發放高溫補貼需要達到什么條件?
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
2、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是什么時候?
高溫補貼發放時間在每年的6月至10月。
3、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則是每人每天6.9元。
4、?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津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
5、不發高溫補貼怎么處罰?
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發。逾期不發將處2000~10000元的罰款。
6、高溫天氣下還有哪些注意事項?
(1)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高溫津貼。
(2)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且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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