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車輛6年免檢政策
【標簽】車輛免檢
更新時間:2019-05-27
核心提示:新疆將從9月1日起試行6年內小車免檢政策。根據規定,新疆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等車型將在6年內試行車輛免檢制度。但是,免檢范圍內的車輛發生過人員傷亡事故的,年內仍需每2年檢驗1次。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一、新疆6年內免檢政策適用車型:
6年內免檢政策適用車型包括: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不免檢。
具體實施中,車主可以參看自己的行駛證是5座還是7座以上,以行駛證的標注為準。同樣,只要營運證上寫的是“非營運”就可以享受新規。需要注意的是,屬于免檢范圍的車發生過人員傷亡事故的,6年內仍按照原規定每2年檢驗1次。
二、“6年”的計算時間:
注冊登記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車輛,可以適用免檢兩次的政策,也就是說在2012年9月1日之后注冊登記,那么只需要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標志即可,車輛“年齡”滿6歲后需要上線進行一次檢驗,此后按照原來的規定每兩年檢驗一次。
“6年免檢”并非指新規實施日期開始的6年,而是根據您車輛注冊日期開始算的6年,因此注冊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間的,由于已經檢驗過一次,只適用免檢一次的政策。
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車,仍執行原檢驗規定;超過4年未辦理注冊登記的車輛,6年內仍按原規定上線檢測。
三、免檢車輛檢驗標志的申領:
對于6年內免檢車輛,車管所在核發檢驗標志時不再查驗車輛。享受6年內免檢的車主,只需要每兩年申請領取檢驗標志,交警部門審核車主的申請表、行駛證、交強險、車船稅證、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符合規定的直接核發檢驗標志,在行駛證副頁上簽注。
新規實施后,交警部門將在車管所、登記服務站、違法處理窗口、二手車市場等場所設立檢驗標志核發窗口,方便車主就近申領,核發檢驗標志時,不收取任何費用。同時,全疆將落實檢驗機構周六、日、節假日不停休、延時服務制度。
交警部門也提示廣大車主,雖然每兩年領取檢驗標志,車輛無需上檢測臺,但是請車主還是要定時前往4S店進行車輛的維護保養,確保車輛車況良好,安全上路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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