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泥頭車怎么進行誠信評價
【標簽】誠信評價
更新時間:2020-08-30
核心提示:廣州市“泥頭車”誠信綜合評價辦法出臺,根據辦法,泥頭車及其運營企業將以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記錄、媒體報道等作為依據進行周期記分考核。泥頭車記分滿50分,將被收回標識,運營企業記分滿100分,將被吊銷企業處置證。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根據《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企業及車輛誠信綜合評價辦法》,建筑廢棄物運輸企業及車輛將采取記分方式進行誠信評價。
具體來說,“泥頭車”的誠信評價的實施方式為:
一、誠信綜合評價的主要依據:
1、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及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記錄(包括行政文書、現場照片、視頻及證人證詞等)、處罰決定;
2、廣州環衛行業協會的處理意見;
3、經核實的媒體報道、群眾投訴。
二、誠信綜合評價的考核周期:
1、企業的誠信綜合評價管理自企業領取《處置證》之日起,一年為一個考核周期;《處置證》有效期不足一年的,考核期與《處置證》有效期的截止日期相同。
2、車輛的考核則自車輛領取《標識》之日起,半年為一個考核周期;重新申領《處置證》和《標識》的,從核發之日起重新記分。
三、每個誠信綜合評價考核周期內違規的處罰:
1、企業
(1)企業記分滿60分的,由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進行提醒,由廣州環衛行業協會或企業自行組織教育整頓;
(2)企業記分滿100分的,由市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吊銷企業《處置證》,視整改情況限制其在30天至60天內不得重新申領;
(3)企業連續兩個記分周期被吊銷《處置證》的,從被吊銷《處置證》之日起,兩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2、車輛
(1)記分滿30分的,由市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向車輛所在企業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并留置《標識》直至整改完畢;
(2)車輛記分滿50分的,由市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收回《標識》,視整改情況限制其在30至90天內不得重新申領;
(3)車輛連續兩個記分周期記分滿50分的,從被收回《標識》之日起,一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標識》。
而泥頭車必須憑借《標識》才能開展余泥運輸業務。沒有《標識》,泥頭車就會在一年內無法營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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