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男職工產假規定多少天?
【標簽】產假|男職工陪產假
更新時間:2020-12-15
核心提示:根據相關規定,江蘇晚育的女職工可以延長產假30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假期視為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具體有關江蘇男職工產假規定由法律經驗編輯為您介紹。
江蘇男職工產假規定多少天?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對晚婚的,延長婚假十天。夫妻雙方晚婚的,雙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農村居民及城鎮無業人員晚婚、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給予表揚和獎勵。
因此可知,江蘇男職工在符合相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享受10天的護理假。
相關內容:
江蘇獨生子女父母的待遇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準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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