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屋中介費收取標準是多少?
【標簽】房屋中介|中介費
更新時間:2020-09-18
核心提示:根據新修訂的《天津市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規范》,房屋買賣居間代理服務費,為成交價的2%,買賣雙方各1%;代辦有關事項過戶手續服務費,為400元,買賣雙方各200元。具體關于天津房屋中介費收取標準由法律經驗編輯為您介紹。
天津房屋中介費收取標準是多少?
房屋中介的基本服務項目:包括房屋買賣居間代理服務、代辦有關事項過戶手續服務、代辦貸款服務、單獨代辦產權過戶手續服務、租賃中介經紀服務。
最高收費標準:
1、房屋買賣居間代理服務費,為成交價的2%,買賣雙方各1%;代辦有關事項過戶手續服務費,為400元,買賣雙方各200元;
2、代辦貸款服務費,為600元,買方承擔;
3、單獨代辦產權過戶手續服務費,為300元,買方承擔;租賃中介經紀服務費,為1個月租金,租賃雙方各50%。
相關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1、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或者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
2、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
3、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
4、泄露或者不當使用委托人的個人信息或者商業秘密,謀取不正當利益;
5、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6、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
7、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
8、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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