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嗎?
【標簽】個人財產
更新時間:2020-05-21
核心提示:再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嗎?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在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再婚后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夫妻共同財產指的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等財產。
再婚前,即尚未辦理婚姻登記,尚不存在婚姻關系。因此,再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的財產包括:
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婚前不僅是指第一次結婚前,也包括再婚前。再婚前,與前任丈夫或妻子分割共同財產所得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與再婚后的共同財產是不同的。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要了解更多婚姻家庭相關,請點擊:婚姻家庭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7-08 0
-
08-04 2
-
01-25 1
-
11-27 2
-
01-28 1
-
11-10 0
-
03-27 0
-
06-26 1
-
05-18 0
-
08-0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