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拒絕接受貨物怎么辦?
【標簽】合同
更新時間:2021-06-06
核心提示:對方拒絕接受貨物怎么辦?《合同法》規定,債務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但是債權人無理拒絕受領的,債務人可以將貨品提存。如果不適用于提存或者費用過高的,可以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存。下面由法律快車輯為您介紹。
債務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但是債權人無理拒絕受領的,債務人可以將貨物提存。如果不適用于提存或者費用過高的,可以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存。
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致使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第一百零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提存后,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提存后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
第一百零二條規定,標的物提存后,除債權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
第一百零三條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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