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提防房產中介六大消費陷阱
【標簽】房產中介|提防陷阱
更新時間:2019-12-09
核心提示:須提防房產中介六大消費陷阱。一是定金鎖定交易;其二是隱瞞瑕疵,誤導消費者;三是虛假承諾,誘使交易。更多具體內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須提防房產中介六大消費陷阱
一、定金鎖定交易,反悔即侵吞
二、隱瞞瑕疵,誤導消費者
中介提供的信息不實有兩個原因:一是業主沒有如實告知中介,但中介應當盡核對核查義務;二是業主如實告訴了中介,但中介故意隱瞞,比如房齡、抵押、缺陷、配套等,購房者往往簽了居間合同后才知道存在這些不利因素,此時中介往往以“拗定金”來威脅,迫使客戶繼續交易。
三、虛假承諾,誘使交易
為促成交易,中介信口開河,有意迎合買賣雙方交易意向的學位、產權、費用等虛假承諾,。
四、亂收費
當前房產中介行業慣例一般以不超過成交3%的幅度收取傭金,但還有按揭服務費、辦證費、律師費、特種(“變通”)服務費等各種名目收費。
五、霸王條款
比如“因買方資料不實導致交易失敗沒收定金”等霸王條款。
六、違規“變通”操作
為使雙方滿足房產交易條件,中介違法違規代辦社保、完稅等虛假證明,并趁機收取價格不菲的代辦費,代辦不成功或被揭穿,由于消費者在其中有慫恿協助的行為,代辦費和傭金處置爭議很大。
法律快車編輯溫馨提示:
廣大消費者采取以下五招主動規避中介服務糾紛:
第一,選擇合法、有規模的中介機構。
了解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經紀人的資質,具體可咨詢房管局或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
第二,了解政策和服務陷阱。
購房前,消費者應先了解國家最新的房產調控政策和行業消費陷阱,包括稅費、信貸、購房條件、行業黑幕,主動了解房產交易形勢,避免被不良中介忽悠和誤導。尤其是對學位、產權等對個人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建議親自到相關部門予以確認。
第三,買房下定需謹慎。
定金是支付給賣方的,并非中介公司,即使中介公司代收,也必須要求中介出示賣方委托收定的委托書,千萬不要把定金等前期費用轉進經紀人的私人賬戶。同時,約定退定條款,對“誠意金”等名目的預收款,建議約定“誠意金交易失敗可退”的條款以保障自身權益。
第四,簽訂規范合同。
所有細節及特殊約定必須書面寫進合同,并明確買賣和中介三方權利和義務。
第五,交易必須恪守誠信守法的原則。
中介和買賣雙方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房屋交易,消費者不要為了促成交易,輕信中介提出的“變通”做法,默許違法偽造資料或為其行為提供便利條件。最終不僅房產交易不成,還得為“變通”違法違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損失。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3-16 0
-
02-29 0
-
03-10 0
-
02-09 0
-
02-21 1
-
01-15 2
-
12-12 0
-
04-07 0
-
10-28 1
-
12-2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