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離婚官司需要注意的問題
【標簽】離婚官司|注意事項
更新時間:2020-02-09
核心提示:打離婚官司需要注意的問題。如果選擇訴訟離婚,在起訴階段需要注意的問題以及在審理階段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打離婚官司需要注意的問題
訴訟離婚的程序可分為起訴、審理、判決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起訴階段需注意的問題有:
(一)訴訟主體資格問題。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即必須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告必須明確,即必須是夫妻中的另一方。
(二)訴訟時效問題。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在六個月內,原告不可以再起訴離婚。除此以外,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起訴離婚。
。,離婚訴訟,。但在特殊情況下,、。
(四)提交的材料問題。訴訟離婚,原告需提供起訴狀、婚姻關系證明、身份證、財產清單、證據等材料。
二、審理階段需注意的問題有:
(一)親自到庭應訴。離婚案件,除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外,必須當事人親自出庭。原告若不出庭,會按撤訴處理;被告若不出庭,會缺席審理。
(二)證明自己的主張。原告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確無和好可能,被告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三)調解程序。調解是訴訟離婚的必經程序。
三、離婚律師提醒:判決階段應注意的問題:
(一)第一次訴訟離婚,。
(二)一審判決離婚后15日內,當事人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再結婚。需等15日后,上訴期已過,一審判決生效后,才可以再結婚。
??? 法律快車編輯推薦閱讀:
??? 離婚案件撤訴,訴訟費多少?
??? ,原告還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嗎?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2-21 1
-
01-15 2
-
12-12 0
-
04-07 0
-
10-28 1
-
12-24 2
-
04-04 0
-
05-05 0
-
02-07 0
-
04-2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