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可以變更勞動者崗位嗎?
【標簽】勞動合同
更新時間:2019-05-05
核心提示:用人單位可以變更勞動者崗位嗎?有兩種情況在合同期內用人單位是可以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其中包括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詳細內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用人單位可以變更勞動者崗位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變更勞動合同需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書面協議方可進行。如果用人單位強制性變更其工作崗位,屬于違約行為。
有兩種情況在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是可以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職工因崗位變更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等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6〕100號)的規定精神,符合以下情況,用人單位可以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
一是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不得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但變更崗位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則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企業有權作出調整工作崗位的決定,行使企業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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