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失蹤會怎樣?被宣告死亡會怎樣?
【標簽】宣告失蹤|宣告死亡
更新時間:2020-12-18
核心提示:被宣告失蹤會怎樣?被宣告死亡會怎樣?法律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公民下落不明滿四年的,。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下落不明滿兩年,。
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宣告失蹤后,由代管人代管失蹤人的財產。
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代管有爭議的,沒有以上規定的人或者以上規定的人無能力代管的,。
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下落不明滿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
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宣告死亡的結果與實際死亡的結果一樣,比如繼承人開始繼承遺產和婚姻關系消滅。
《繼承法》 第二條規定,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被宣告死亡的人由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第二十四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或者確知他沒有死亡,經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
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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