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險可以繼承嗎?
【標簽】繼承|人身意外險
更新時間:2019-06-25
核心內容: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應支付保險金。其所支付的保險金能作為遺產進行處理嗎?在怎樣的情況下能作為被保險人遺產處理?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
人身保險是以人身為保險標的,承保公民的生命、健康或勞動能力的保險。當發生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應當給付保險金。
《保險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保險人死亡后,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因此,人身保險的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繼承,取決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是否在保險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
如果保險合同中已指定了受益人,在被保險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險金直接由受益人取得,而不能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如果保險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死亡,在被保險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險金應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按照繼承的程序處理。
《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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