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標簽】離婚
更新時間:2019-04-25
核心提示:懷孕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嗎?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對特定期間內對婦女、胎兒和嬰兒的特殊保護。懷孕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法律對特定期間內對婦女、胎兒和嬰兒的特殊保護。在這些期間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可以,因此懷孕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的含義
在上述三個特殊時期,女方提出離婚的,不受此規定的限制。女方自愿放棄法律對自己的特殊保護,說明其本人對離婚已有思想準備,或者維持婚姻關系可能對女方自身或胎兒、嬰兒造成重大不利。在此情況下,,并應根據夫妻關系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準予離婚。此外,如果男女雙方在上述期間自愿離婚,。
但是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不是絕對的,在特殊條件下,法律允許男方提出離婚。
這些情況主要有:
(一)女方懷孕系婚后與他人通奸所致;
(二)女方小產后,身體健康已恢復;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關于女方在婚前與他人發生性關系導致懷孕的情況,,男女一方婚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應該與婚后通奸行為加以區別,一般不能作為對方提出離婚的理由。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婚姻關系尚未建立,男女雙方之間還沒有產生夫妻間相互忠實的法律義務。婚前性行為只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所以,對女方因婚前與他人發生性關系導致懷孕的情況,應當依照《婚姻法》第34條的規定處理,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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