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地使用權人有什么權利義務?
【標簽】建筑用地使用權人|權利義務
更新時間:2020-07-31
核心提示:建筑用地使用權人有什么權利和義務?建筑用地使用權人的權利包括土地利用權;權利的收益和處分權;建造并取得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效力表現為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享有的權利與負擔的義務。
一、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權利
(一)土地利用權;
(二)權利的收益和處分權;
(三)建造并取得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
(四)續期權;
(五)請求交付約定地塊的權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義務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基于法律規定、合同約定負有嚴格的義務,當事人違反此種義務可能導致嚴重的后果。其義務主要包括:
(一)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的義務;
(二)支付土地出讓金的義;
(三)支付其他相應補償和費用的義務;
(四)返還土地的義務。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的方式
(一)轉讓
(二)互換互換是指擁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雙方當事人,將各自擁有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讓與對方從而免除價金支付義務或者支付某些補償的行為。
(三)贈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將自己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無償給予他人并由受贈人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行為。
(四)出資出資是指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以建設用地使用權作為一種資本形式加入的方式。
(五)抵押抵押是指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為擔保自己或他人的債務,以建設用地使用權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以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變價優先受償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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