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途中發生意外誰來賠?
【標簽】旅游|賠償
更新時間:2020-07-11
核心提示:外出旅游本來是一件舒適放松的事,但是在路途中難免會有意外。按照旅游合同的規定,如果旅行社有過錯的,按照法律規定是需要對游客負責的。但是,由于當事人遭遇的是旅途意外,旅行社沒有過錯,這該怎么承擔責任?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旅游途中遭遇意外,具體的責任誰來擔?賠償怎么分?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這種情況中,旅行社免除自己主要的責任,不能當然免責,所以即使旅途中發生的是不可歸責旅行社的事由,但是最終還是得由旅行社負責。
一般情況中,在開始履行旅游合同時,旅行社和游客會通過合同條款確定旅游過程中所遇到的責任承擔,而旅行社過多地會約定免責條款,旅途意外大多會被歸為免責條款之一。
合同條款大概是:對于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通過上面這個條款,加上當前我國法律的規定,由于這種約定是旅行社為免除自己的責任,排除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是無效的,所以即使是旅途意外,旅行社也要依約負有安全保障的義務。
具體的法條依據是:
合同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送機途中遭遇塞車導致誤機的,責任誰來擔?
按照實踐中的經驗,如果在送機途中遭遇塞車導致誤機的,具體的責任承擔也應該由旅行社負擔。畢竟旅行社是專業的旅游服務公司,對于行程的制訂具有絕對的經驗,在履行旅游合同時應該預見到延誤送機的情形,所以誤機的是旅行社的過錯,構成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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